【蔡瑩】評論
恩恩 信件送達之日已生效力
【土豆】評論
民法第 94 條 對話人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相對人瞭解時,發生效力。 第 95 條 非對話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通知達到相對人時,發生效力。第 120 條 以時定期間者,即時起算。以日、星期、月或年定期間者,其始日不算入。
【Peter Jay】評論
非對話意思表示之生效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