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根據 OECD 公司治理準則,公司治理架構關於股東權益、公允對待股東與重要所有權功能論述,下列何者最適當?
(A)不同種類股份股東需要得到同等的對待
(B)應促進股東行使其所有者權利,但不包括機構投資人
(C)應保障及促進股東權利的行使
(D)中介機關沒有什麼實質功能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8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郵土伯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自1999年發布以來,OECD公司治理原則已被各界公認為良好公司治理的國際基準。於2004年修訂的公司治理原則,OECD提出六項原則,提供企業建立一個健全的公司治理之參考。2015年最新修定,新增主張強化機構投資人的角色、加強防範內線交易等,最新六項原則如下:1.確立有效公司治理架構之基礎2.股東權益、公允對待股東與重要所有權功能3.機構投資人、證券市場及其他中介機關4.利害關係人在公司治理扮演之角色5.資訊揭露和透明6.董事會責任

【用戶】郵土伯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自1999年發布以來,OECD公司治理原則已被各界公認為良好公司治理的國際基準。於2004年修訂的公司治理原則,OECD提出六項原則,提供企業建立一個健全的公司治理之參考。2015年最新修定,新增主張強化機構投資人的角色、加強防範內線交易等,最新六項原則如下:1.確立有效公司治理架構之基礎2.股東權益、公允對待股東與重要所有權功能3.機構投資人、證券市場及其他中介機關4.利害關係人在公司治理扮演之角色5.資訊揭露和透明6.董事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