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 警員甲以一行為觸犯公文書登載不實罪及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受賄罪,其中公文書登載不實罪業經發覺,不符合自首,但甲於檢察官訊問時,除自白公文書登載不實犯行外,並就未經發覺之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受賄罪,主動坦承犯行,並繳交犯罪所得,檢察官乃據以提起公訴。下列關於甲行為之論罪敘述,依實務見解,何者正確?
(A)依貪污治罪條例關於自首規定,減輕或免除其刑
(B)依貪污治罪條例關於自白規定,減輕其刑
(C)本件無從依自首或自白規定,減輕或免除其刑
(D)甲之行為應以公文書登載不實罪,但因該犯行業經發覺,故無從依自首規定,減輕其刑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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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lain13413】評論
*甲一行為觸犯刑法213條公文書登載不實罪(最高法定刑7年)、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1項5款違背職務收賄罪(最高法定刑無期徒刑),應從一重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處斷。*因甲對於未經發覺之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受賄罪,主動坦承犯行,並繳交犯罪所得,依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自首規定,減輕或免除其刑。刑法 第55條 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者,從一重處斷。*.....看完整詳解
【廖美雅】評論
條文內容 犯第四條至第六條之罪,...
【水超人】評論
警員甲以一行為觸犯公文書登載不實罪及對...
【cola】評論
1.想像競合從一重處斷,受賄罪較重2.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