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懿貞】評論
各占地一畝 本人與配偶及未成年親屬以一地為限而順位是以本人設籍為優先次為配偶 後為未成年 所以取1不取2都市可以三公畝 順序是1本人配偶未成年(一處為限) 2直系血親尊親屬 3直系血親卑親屬 4直系姻親所以是1.3.4
【Ting-Yu Chen】評論
對我講錯了,是土17= = 有大大可以解釋一下嗎?
【tinfang629】評論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8條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分別以所有之土地申請自用住宅者,應以共同擇定戶籍之所在地為準;未擇定者,應以申請之自用住宅地價稅最高者為準所以如果題目有明確指出共同戶籍所在地,以共同戶籍所在地為準;但本題並未明說,又通常臺北市地價高於臺中市地價,故應以本人(陳先生)所有之自用住宅用地為優先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