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仁】評論
第48條(因運送物性質之拒絕運送)物品依其性質對於人或財產有致損害之虞者,除鐵路機構已公告辦理運送者外,得拒絕運送。前項運送物因申報不符致鐵路機構蒙受損害,託運人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林宇仁】評論
第48條(因運送物性質之拒絕運送)物品依其性質對於人或財產有致損害之虞者,除鐵路機構已公告.....看完整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