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nku Chang】評論
行政程序法§11II:行政機關之組織法規變更管轄權之規定,而相關行政法規所定管轄機關尚未一併修正時,原管轄機關得會同組織法規變更後之管轄機關公告或逕由其共同上級機關公告變更管轄之事項。故可由內政部會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告,或逕由行政院公告,答案為C
【我是小安】評論
要排列組合一下(之前)勞動基準法 主管機關 - (內政部)(之後)勞動基準法主管機關 - (勞工委員會)內政部 會同 勞工委員會 發布 or (共同上) 行政院
【^_^(謝謝阿,已上榜,】評論
難怪,原來是林老師寫反了。謝謝解答
【@@】評論
現在:勞基法第4條: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勞動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