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大陸地區人民為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其申請來臺程序及其權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第 1 次來臺須以團聚事由申請,面談通過後始得入境 
(B)依親居留滿 4 年,且每年在臺居留逾 183 日,得申請長期居留 
(C)依親居留期間不得在臺工作 
(D)長期居留連續 2 年,且每年在臺居住逾 183 日,得申請定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55556
統計:A(18),B(15),C(65),D(19),E(0)

用户評論

【用戶】PandaHuang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取得依親居留後免申請工作證可自由工作

【用戶】Clovia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17-1 條經依前條第一項、第三項或第四項規定許可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者,居留期間得在臺灣地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