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Mitsuki Yang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公司法 第5條(主管機關)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經濟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中央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機關、委託或委辦其他機關辦理本法所規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