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家逸】評論
集會結社自由
【林洋壎】評論
因為憲法中的參政權是指選舉、罷免、創制、複決
【snoopy75smb】評論
參政權還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憲法 第 17 條
【李逍遙】評論
◎民國四十年代,台灣地區除已存在的少數政黨外,人民不得再籌組其他政黨。解嚴後,目前合法登記的政黨已有一百餘個,顯現我國在哪一種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上已有長足的進步? (B)自由權~(籌組政黨➡結社自由)。☀人民的參政權➡選舉、罷免、創制、複決 ✚ 應考試、服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