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政治中立規範雖尚未法制化,但朝野各界已漸有共識,依一般觀點,下列何者較不會發生政治中立要求的爭議?
(A)不動用公家資源為特定候選人助選
(B)下班後召集下屬為特定政黨作政治指示
(C)政務官指示下屬為特定候選人繕寫文宣資料
(D)檢察官於下班後為特定候選人站台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19661
統計:A(1209),B(37),C(84),D(145),E(0)

用户評論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12.政治中立規範雖尚未法制化,但朝野各界已漸有共識,依一般觀點,下列何者較不會發生政治中立要求的爭議?答案顯示:(A)不動用公家資源為特定候選人助選(B)下班後召集下屬為特定政黨作政治指示(C)政務官指示下屬為特定候選人繕寫文宣資料(D)檢察官於下班後為特定候選人站台修改成為12.政治中立規範雖尚未法制化,但朝野各界已漸有共識,依一般觀點,下列何者較不會發生政治中立要求的爭議?(A)不動用公家資源為特定候選人助選(B)下班後召集下屬為特定政黨作政治指示(C)政務官指示下屬為特定候選人繕寫文宣資料(D)檢察官於下班後為特定候選人站台

米妮】評論

第 9 條 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從事下列政治活動或行為:一、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散發、張貼文書、圖畫、其他宣傳品或辦理相    關活動。二、在辦公場所懸掛、張貼、穿戴或標示特定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    候選人之旗幟、徽章或服飾。三、主持集會、發起遊行或領導連署活動。四、在大眾傳播媒體具銜或具名廣告。但公職候選人之配偶及二親等以內    血親、姻親只具名不具銜者,不在此限。五、對職務相關人員或其職務對象表達指示。六、公開為公職候選人站台、助講、遊行或拜票。但公職候選人之配偶及    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在此限。前項第一款所稱行政資源,指行政上可支配運用之公物、公款、場所、房舍及人力等資源。第一項第四款及第六款但書之行為,不得涉及與該公務人員職務上有關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