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吉霸】評論
郵政法第5條中華郵政公司,得經營下列業務:
【Chen YI Shan】評論
如果依5F這樣解釋,C,D不是也都不需要交通部核定
【Lulu】評論
七.「經交通部核定」,得接受委託辦理其他業務及投資或經營第一款至第六款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