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via】評論
根據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在臺灣地區設立分公司者,應先依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規定取得主管機關之投資許可後,檢具相關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在臺灣地區設立辦事處者,應檢具相關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參考資料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Q004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