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下列關於警察分駐所派出所設置基準之規定,何者正確?
(A)因執行為民服務工作,而設置派出所者,其設置不以轄內須有 2 個以上警勤區為必要
(B)交通狀況非重新規劃調整設置分駐所考量之因素
(C)派出所經該管警察局核准調整設置後,該管警察局應報內政部備查
(D)警察分駐所派出所設置基準係由內政部所訂定
(E)分駐所裁併所需經費,由內政部負擔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222222
統計:A(2),B(1),C(1),D(5),E(0)

用户評論

阿答力】評論

上面的搞錯了,駐在所等於警勤區,由所在的派出所管轄第3點  偏遠警勤區未能與其他警勤區聯合實施共同勤務者,得設置警察駐在所(它還是警勤區)。 第2點  分駐所、派出所依下列規定設置:   (一)轄區內應有二個以上警察勤務區(以下簡稱警勤區)。   (二)轄區以不跨越鄉(鎮、市、區)為原則。   (三)轄區以不分割村里自治區域為原則。   未設警察分局之鄉(鎮、市、區)公所所在地得設置分駐所。   因執行專業性警察任務(如國道警察)、特定地區守護任務(守衛派出所)或為民服務工作(機動派出所),設置分駐所或派出所者,得不受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第5點  分駐所、派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重新評估,規劃調整設置:   (...

古崇智】評論

轄區內應有二個以上警察勤務區=其設置不以轄內須有 2 個以上警勤區為必要怪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