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甲與乙通謀作成所有權之假移轉,將甲所有之 G 土地移轉登記為乙所有。丙授與代理權予丁,委請丁代為購買土地,丁自己決定代理丙向乙購買 G 土地,並完成移轉 G 土地所有權於丙之登記程序。關於甲與乙之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丙知悉其情事,惟丁並不知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與丙間關於 G 土地之買賣契約有效;丙可以取得 G 土地之所有權
(B)乙與丙間關於 G 土地之買賣契約有效;移轉 G 土地所有權予丙之物權行為效力未定
(C)乙與丙間關於 G 土地之買賣契約無效;移轉 G 土地所有權予丙之物權行為無效
(D)乙與丙間關於 G 土地之買賣契約無效;丙可以取得 G 土地之所有權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296296
統計:A(8),B(6),C(6),D(4),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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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t】評論

1.§87:甲乙間的買賣契約及物權行為:無效。乙未取得G地所有權2.乙丙間G地的買賣契約,不以乙其對G地有處分權為必要。故有效3.乙丙間之物權行為(1)依§118乙為無權處分(2)依§105,代理人丁之意思表示,丁決定。丁自己決定向乙買G地所以也沒有但書之適用(3)故不知情的丁與乙做的物權行為直接對丙發生效力(4)故丙得依§759-1善意受讓取得G地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