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7為配合聯合國決議或國際合作有必要時,金管會會同中央銀行報請
(A)財政部
(B)司法部
(C)行政院
(D)法務部核定後得對危害國際安全之國家、地區或恐怖組織相關之國人、法人、團體…之帳戶、匯款、通貨為禁止提款、轉帳等必要之處置。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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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press Chou】評論

    管理外匯條例第 19-3 條為配合聯合國決議或國際合作有必要時,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會同中央銀行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得對危害國際安全之國家、地區或恐怖組織相關之個人、法人、團體、機關、機構於銀行業之帳戶、匯款、通貨或其他支付工具,為禁止提款、轉帳、付款、交付、轉讓或其他必要處置。依前項核定必要處置措施時,金管會應立即公告,並於公告後十日內送請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處置措施應即失效。採取處置措施之原因消失時,應即解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