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dy Chiu】評論
(A)按公司法第二十九條第四項規定「經理人須在國內有住所或居所」,惟為簡政便民,華僑或外國人擔任公司經理人時,檢附護照影本經本人或公司董事長簽名或蓋章自行加載在台住所或居所,尚無不可。(經濟部九十年四月四日經(九0)商字第0九00二0五九一八0號函)
【程阿貓】評論
沒有說不要看不要寫啊只是因為有分類題目的功能,既然有分類那就分好比較好囉
【Linda LU】評論
關於股份有限公司"織"總經理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之
【Su-Han Dreaml】評論
外國來的CEO也是頗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