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故意就文字的形、音、義加以分析的修辭方式,稱為「析字格」。如:黃絹,色絲也,於字為「絕」。下列選項中屬於「析字」的一共有幾項?(甲)裹腳布,乃用布「包足」,即「跑」也/(乙)次女,乃第二個女兒,「次女」也,即「姿」也/(丙)二八佳人,十六歲之「少女」,即「妙」也/(丁)木蘭無長兄,「欠哥」也,即「歌」也/(戊)三星期,「廿一日」也,即「昔」也。
(A)五項 
(B)四項
(C)三項
(D)兩項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0),B(1),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