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關汽車不依限期參加定期檢驗或臨時檢驗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逾期一個月以上者吊扣其牌照,至檢驗合格後發還
(B)逾期六個月以上者,註銷其牌照
(C)經檢驗不合格之汽車覆驗仍不合格者註銷其牌照
(D)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0),B(0),C(7),D(0),E(0)

用户評論

【用戶】^^Q..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日期民國 105 年 11 月16 日第 17 條  汽車不依限期參加定期檢驗或臨時檢驗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逾期一個月以上者並吊扣其牌照,至檢驗合格後發還,逾期六個月以上者,註銷其牌照。經檢驗不合格之汽車,於一個月內仍未修復並申請覆驗,或覆驗仍不合格者,吊扣其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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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日期民國 105 年 11 月16 日第 17 條  汽車不依限期參加定期檢驗或臨時檢驗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逾期一個月以上者並吊扣其牌照,至檢驗合格後發還,逾期六個月以上者,註銷其牌照。經檢驗不合格之汽車,於一個月內仍未修復並申請覆驗,或覆驗仍不合格者,吊扣其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