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依警械使用條例第 4 條之規定,下列何者非為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得使用警刀或槍械之情形?
(A)為避免非常變故,維持社會治安
(B)擾鄰行為足以擾亂社會秩序時
(C)依法應逮捕之人拒捕
(D)持有兇器有滋事之虞者,已受警察人員告誡拋棄,仍不聽從時

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