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債務的履行可能,且清償期已經屆至,但未為給付者,屬下列何項債務不履行?
(A)給付遲延
(B)給付不能
(C)不完全給付
(D)給付過失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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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Pila】評論

債務不履行:給付不能、給付遲延、給付不完...

saychiii】評論

債務不履行:給付不能、給付遲延、給付不完...

ViVa】評論

債務不履行之類型1.給付不能 :指債務人不能依債務本旨而為給付。  2.給付遲延:給付已屆清償期或未定期限經債權人催告,且給付仍屬可能履行,但債務人因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而未為給付之情形。 3. 不完全給付: 指債務人雖為給付,但其給付不符債之本旨而言,不符債務本旨,或另稱之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