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ng Han Lee】評論
行政機關中職位層級之通才條件隨級等增加
【Ronald】評論
反映在我國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8條第1項第1款 「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人員,在各職系之職務間得予調任;其餘各職等人員在同職組各職系及曾經銓敘審定有案職系之職務間得予調任。」
【飛機忠】評論
高層越通才基層越專才
【安從惟】評論
想像法:基層專才:雇用你進來就是因為你的專業高層越通才:時間久了越學越多,開始變高層,什麼都要會都要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