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an-yu Lin】評論
該法律就是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Ya Small】評論
名 稱教育基本法修正日期民國 95 年 12 月 27 日 第 5 條 各級政府應寬列教育經費,保障專款專用,並合理分配及運用教育資源。對偏遠及特殊地區之教育,應優先予以補助。教育經費之編列應予以保障;其編列與保障之方式,另以法律定之。
【相機娃娃】評論
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二條 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