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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 依「國內廠商標價優惠實施辦法」規定,採購法第44條第2項所稱適用範圍,指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擇定,並公告於政府採購公報之工程、財物或勞務項目。第44條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18182
統計:A(30),B(14),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Mefy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依國內廠商標價優惠實施辦法第四條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所稱適用範圍,指經主管機關會同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擇定,並公告於政府採購公報之工程、財物或勞務項目。 前項公告,應一併載明優惠比率與優惠期限之起始日及截止日。 第一項經公告之工程、財物或勞務項目,擇定之機關應定期檢討。其於優惠期限截止日前有不符合我國所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國內產製加值未達百分之五十或不合於就業或產業發展政策者,由主管機關於政府採購公報公告註銷之。 機關將第一項公告項目納入招標文件,其於開標前有前項經公告註銷之情形者,應不予開標,於變更招標文件內容後再行招標。非「..............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