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大華不滿小明拒絕出借上課筆記,一時氣憤,在個人部落格「私日記」中,用網路流行用語「腦殘丁丁」來指稱小明。小明得知後上網點閱,發覺該篇文章已有多人點閱,自覺名譽受損,乃向法院提起告訴。依據上文訊息,下列敘述何者正確?【99 指考】
(A)負面網路流行語亦屬言論自由範疇,大華無刑責
(B)即使大華公開發文道歉,仍不能阻卻行為的違法
(C)如果大華被檢方依法起訴,即頇賠償小明的損害
(D)部落格為個人專屬空間,屬於隱私權保護的範圍師大附中 100 上高三公民與社會第二次期中考 普通班 2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23529
統計:A(2),B(36),C(30),D(8),E(0)
用户評論
【這似乎就是阿線上測驗的暱】評論
(A)人民固然有在網路上發表言論的自由,但負面網路流行語可能侵害他人的人格權,致使他人名譽受損,故不得就此主張享有言論自由,並有觸犯刑法妨害名譽及信用罪的可能。(B)即使公開道歉仍無法構成「阻卻違法」之事由。(C)被告是否成立該罪名,仍須待法院的審判結果方能確定;故大華雖遭起訴,但因罪名尚未確定,故不須賠償小明的損害。(D)部落格雖屬個人專屬空間,但由於其透過網路平臺供眾人瀏覽,仍不可藉此管道損害他人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