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關於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設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置委員 5 至 11 名
(B)調解程序,於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他適當之處所行之,其程序應公開
(C)關於消費爭議之調解,當事人不能合意但已甚接近者,調解委員得斟酌一切情形,求兩造利益之平衡,於不違反兩造當事人之主要意思範圍內,依職權提出解決事件之方案,並送達於當事人
(D)當事人對於經參與調解委員過半數同意提出解決事件之方案,得於送達後 20 日之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96629
統計:A(13),B(25),C(186),D(11),E(0)

用户評論

【用戶】芋頭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A    7-21名   B 程序得不公開    D  10日~~~~調解委員會的主席為消保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