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再提升】評論
土地徵收合法要件:1.考量公共利益和必要性(民眾參與機制):對於依法得以徵收土地,於畫設變更前應由政府考量公共利益和必要性,故該內容應由大家共同參與和定義達到一定基礎共識,確保土地合理利用2.法律保留原則:有關徵收的目的 用途 衡量標準及程序應由法律明文規定之3.依法定程序辦理:土地徵收程序應依法定程序辦理,使行政和司法單位能適法審查有所依據4.正當之當事人:依法律規定僅有國家有徵收權,故需用土地人為各級政府,然而被徵收人則是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5.比例原則:需用土地人興辦公益事業應依事業性質及實際需要,勘選適當用地及範圍,並考量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小,避免過度侵害6.完全補償:土地徵收對其所遭受之損害及特別犧牲,基於保障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