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丙原任 A 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經法務部調任為 B 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試問:法務部所為之調任決定,其法律性質為何?(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53979
統計:A(189),B(55),C(14),D(1),E(0)

用户評論

【用戶】Mark Chen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第 11 條撤職,除撤其現職外,並於一定期間停止任用,其期間至少為一年。第 12 條休職,休其現職,停發薪給,並不得在其他機關任職,其期間為六個月以上。休職期滿,許其復職。自復職之日起,二年內不得晉敘、升職或調任主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