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佘坤穎 QQ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參考事件 第十九條 七天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818000010KK06213&p=%E6%84%9B%E5%A6%AE%E9%9B%85%E4%B8%83%E5%A4%A9%E9%91%91%E8%B3%9E%E6%9C%9F
【用戶】a818208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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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參考事件 第十九條 七天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818000010KK06213&p=%E6%84%9B%E5%A6%AE%E9%9B%85%E4%B8%83%E5%A4%A9%E9%91%91%E8%B3%9E%E6%9C%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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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