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 下列有關刑法第 10 條第 2 項公務員之敘述,何者正確?
(A)公立醫院醫生收受病人給付之紅包,成立公務員收賄罪
(B)公立大學教授接受政府委託負責學術研究,為刑法第 10 條第 2 項第 2 款規定之授權公務員
(C)在私立大學負責教師升等資格審查者,為刑法第 10 條第 2 項第 2 款規定之授權公務員
(D)法院僱用之保全人員屬刑法第 10 條第 2 項規定之公務員

參考答案

答案:C

統計:A:94,B:218,C:472,D:46,E:0

難度:適中

用户評論

whappy501】評論

稱公務員者,謂下列人員: 一、依法令服...

解題專用】評論

44 下列有關刑法第 10 條第 2 ...

註冬】評論

43 下列何者屬刑法上之公務員?(A) 公立醫院的工友(B) 台灣電力公司辦理政府採購業務人員(C) 私立大學教授(D) 法院聘僱之保全人員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109年 - 109 初等考試_一般行政、人事行政、勞工行政、經建行政、廉政:法學大意#81859關鍵字:B採購業務→立學校、公營事業之承辦、監辦採購等人員: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之各公立學校、公營事業之承辦、監辦採購等人員,雖非服務於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但有依「其他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權限者。」,因其從事法定之公共事務,應視為刑法上之公務員。(立法理由)C私立大學教授→私立學校錄取學生、確定學籍、獎懲學生、核發畢業或學位證書、公私立大學關於教師...

陳奕瑞】評論

稱公務員者,謂下列人員: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