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之「定價」應內含營業稅
(B)加值型營業人計算銷項稅額之銷售不包括本次銷售之營業稅額
(C)加值型營業人計算銷項稅額之銷售額應加計貨物稅額、菸酒稅額或菸品健康福利捐金額
(D)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之「定價」不含營業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Winter】評論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本法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之時限,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但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及小規模營業人,得掣發普通收據,免用統一發票。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之定價,應內含營業稅。營業人依第十四條規定計算之銷項稅額,買受人為營業人者,應與銷售額於統一發票上分別載明之;買受人為非營業人者,應以定價開立統一發票。統一發票,由政府印製發售,或核定營業人自行印製,或由營業人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或接收;其格式、記載事項與使用辦法,由財政部定之。主管稽徵機關,得核定營業人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或以收銀機收據代替逐筆開立統一發票;其辦法由財政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