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ystal Hsu】評論
公共行政與公民社會原屬於兩種知識領域。公共行政是一元的、法制的、權威的科層體系。
【Crystal Hsu】評論
Civil Society 的中文譯名有市民社會、民間社會、公民社會三種譯法。我國社會學者多用市民社會之譯名。一方面,用以描述歐洲在19世紀城市資產階級的市民組織、社會活動及其影響。另方面,顯示社會領域的特性。民間社會係一般用法,指述非政府的民間組織及其活動。公民社會一詞,強調現代公民的身份及合法權利保障下,公民自願結社、自主自治的多元社群,及其活動的總稱。政治學者及公共行政學者大多採用此一譯名,本文亦同。就社會組織而言,公民社會意指,公民組成的宗教團體、職業團體(醫師、公司行號、工會…)、社群團體(族群團體、同鄉會、宗親會…但是不包括家庭)、專業性功能團體或機構(基金會、非營利組織、婦女、環保、和平運動團體等等)。
【b1997】評論
要參與公民事務,要有閒有錢才會有閒,有了一定財產保證生活,才不用整日為生計奔波,才有閒參加公民事務以前古希臘公民是有奴隸幫他們做事的,所以能參與公共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