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依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規定,申請變更用水人名義(過戶)時,用戶如無法取得前用戶簽章時,得單獨申請變更用水人名義(過戶),並應繳清前用戶之欠費。但前用戶於幾個月內提異議時,自來水事業處得取消後用戶之變更?
(A)二個月內
(B)三個月內
(C)六個月內
(D)九個月內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33333
統計:A(1),B(0),C(1),D(1),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