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人民服兵役之義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關於人民服兵役之重要事項,得授權由主管機關訂定法規命令以為規範
(B)對於居住處所遷移,卻無故不依規定申報之後備軍人處以刑罰,係屬違憲
(C)依法僅男子有服兵役之義務,係鑑於男女生理差異及因此所生不同之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並未牴觸平等原則
(D)人民無法基於其個人宗教信仰而免除服兵役之義務,已違反人性尊嚴並動搖憲法價值體系之基礎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48372
統計:A(58),B(56),C(912),D(49),E(0)

用户評論

【用戶】吳昕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Nr.490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為憲法第二十條所明定。惟人民如何履行兵役義務,憲法本身並無明文規定,有關人民服兵役之重要事項,應由立法者斟酌國家安全、社會發展之需要,以法律定之。憲法第十三條規定:「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係指人民有信仰與不信仰任何宗教之自由,以及參與或不參與宗教活動之自由;國家不得對特定之宗教加以獎勵或禁制,或對人民特定信仰畀予優待或不利益。立法者鑒於男女生理上之差異及因此種差異所生之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於兵役法第一條規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係為實踐國家目的及憲法上人民之基本義務而為之規定,原屬立法政策之考量Nr.517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後備軍人居住處所遷移,無故不依規定申報者,即處以刑事罰,係為確保國防兵員召集之有效實現、維護後備軍人召集制度所必要。其僅課予後備軍人申報義務,並未限制其居住遷徙之自由,與憲法第十條之規定尚無違背。

【用戶】邁向成功-必勝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考題整理:3.兵役法規定只有男子有服兵役之義務,依憲法規定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憲法明文規定男子有服兵役之義務 .......人民(B)服兵役係人民之基本義務,立法者對兵役制度無形成自由 .........有制定兵役法(C)兵役法之規定係基於男女生理及社會角色之差異,並未違憲........ 釋字490號(D)兵役法之規定違反男女平等原則 .......不違反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104 年 - 公路、港務升資考 佐級晉員級 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40772

【用戶】r70218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釋字第 490 號立法者鑒於男女生理上之差異及因此種差異所生之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於兵役法第一條規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係為實踐國家目的及憲法上人民之基本義務而為之規定,原屬立法政策之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