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對檢查人員詢問其職務上之事項,無正當理由不為答復或故意答復不實者,最高得處中華郵政公司新臺幣多少罰鍰?
(A)50 萬元
(B)250 萬元
(C)300 萬元
(D)350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46151
統計:A(104),B(2618),C(41),D(4),E(0)

用户評論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由郵政法 移到 郵政儲金匯兌法

【用戶】業精於勤,事立於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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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27條(罰則)  中華郵政公司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第十三條規定,派員或委託適當機構,檢查業務、財務及其他有關事項,或令中華郵政公司於限期內據實提報財務報告、財產目錄或其他有關資料及報告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中華郵政公司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   二、隱匿或毀損業務或財務狀況之帳冊文件。   三、對檢查人員詢問其職務上之事項,無正當理由不為答復或故意答復不實。   四、逾期提報財務報告、財產目錄或其他有關資料及報告,或提報不實、不全或未於規定期限內繳納查核費用。~~~~~~~~~~~~~~~~~~~~~~~~~~~~~~~~~~~~~~~~~~~~~~~~簡易人壽保險法 第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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