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2020 版國貿條規中,下列何種貿易條件規則,賣方需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且完成貨物卸載之一切風險?
(A) CIP
(B) DAP
(C) DPU
(D) DDP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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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引用出處:https://www.dhl.com/tw-zh/home/our-divisions/global-forwarding/customer-service/incoterms-2020.html國貿條規® 2020CIP - 運保費付訖條件表示,藉由交給被賣方簽約的承運人,賣方交付或是採買貨物給買方 - 以及轉移風險 - 給買方。 賣方可以使用適當的運輸工具,在適當的方式和地點使承運人實際擁有貨物。一旦以這種方式將貨物交付給買方,賣方將不保證貨物會以規定的數量或完好的狀態到達目的地。 這是因為當貨物通過交給承運人交付給買方時,風險從賣方轉移到買方。 但是,賣方必須訂立從交貨到約定目的地的運輸合約。 DAP - 目的地交貨,代表在到達目的地的指定地點或該商定的地點準備卸貨的運輸工具上(如果已同意),交付貨物以及轉移風險。賣家需承擔運送貨物到指定目的地或商定地點的所有風險。因此,在這個國貿條規下,抵達目的地即為交貨。DPU - 下貨點交貨,代表當貨物從到達的運輸工具中卸下後,在指定的目的地或該地點內的商定地點(如果有任何此類地點)供買方處置,此時賣方交付貨物 - 以及轉移風險 - 給買方。  賣方需承擔運送貨品以及在指定地點卸貨時的所有風險。因此,在這個國貿條規中,抵達目的地即為交貨。  DPU - 下貨點交貨是唯一要求賣方在目的地卸貨的國貿條規。賣方因而需要確認其能夠在指定的交付地點安排卸貨。  若是雙方不希望賣方承擔卸貨的風險以及費用,就不該用DPU - 下貨點交貨,而要用 DAP - 目的地交貨。DDP - 完稅後交貨DDP - 完稅後交貨,意指當貨物運送到買方指定目的地的運輸工具,且賣方已處理完進口清關,在指定的目的地或該地點內的商定地點(如已商定)準備卸貨時,即代表賣方交付貨物給買方。賣家需承擔運送貨品到目的地或指定地點過程中的所有風險。因此,在這個國貿條規中,抵達目的地即為交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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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引用出處:https://www.dh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