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憲法法庭審理案件有關審判長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如司法院院長與副院長二人均不能擔任審判長時,由參與案件審理之大法官推選之
(B)如司法院院長與副院長二人均不能擔任審判長時,由參與案件審理之資深大法官任之
(C)如任司法院院長之大法官因故不能擔任審判長時,由並任司法院副院長之大法官任之
(D)審判長由並任司法院院長之大法官擔任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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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評論

X(A)如 司法院院長與副院長二人均不能...

Hao】評論

憲法訴訟法第 2 條憲法法★★★★★,...

Aurora】評論

依據憲法訴訟法第2條規定★★★★★★★★...

Aru】評論

憲法法庭審理案件,以並任司法院院長之大法官擔任審判長;其因故不能擔任時,由並任司法院副院長之大法官任之。 二人均不能擔任時,由參與案件審理之資深大法官任之;資同由年長者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