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ie Chien】評論
原住民微型經濟活動貸款要點一、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提供原住民微型經濟活動貸款融資管道及舒緩原住民個人或家庭小額週轉資金問題,特訂定本要點。貸款金額上限如下:(一)生產用途:最高新臺幣三十萬元。(二)消費用途:最高新臺幣二十萬元(三)具軍公教人員身分者:最高新臺幣十五萬元。同一申請人,以獲貸一次為限。申請人及其配偶申請本貸款之獲貸金額應合併計算,最高以新臺幣三十萬元為限。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參第四項http://boss.apc.gov.tw/pic/dowm/349fa4fc945256e9454050945b92494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