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任意操控站、車設備或妨礙行車、電力或安全系統設備正常運作者,將處以下何種罰鍰
(A) 1500~7500 元
(B) 10000~50000 元
(C) 50000~100000 元
(D) 100000~500000 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52258
統計:A(51),B(583),C(67),D(27),E(0)

用户評論

【用戶】San Lin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大眾捷運法第50-1條

【用戶】Vivian Lin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第50條之1(罰鍰)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未經許可攜帶經公告之危險或易燃物進入大眾捷運系統路線、場、站或車輛內。   二、任意操控站、車設備或妨礙行車、電力或安全系統設備正常運作。   三、違反第四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經天橋或地下道,跨越完全獨立專用路權之大眾捷運系統路線。   有前項情形之一者,適用前條第二項規定。   未滿十四歲之人,因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監督不周,致違反第一項規定時,處罰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大眾捷運法 第50-1條 (罰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一、未經許可攜帶經公告之危險或易燃物進入大眾捷運系統路線、場、站或車輛內。二、任意操控站、車設備或妨礙行車、電力或安全系統設備正常運作。三、違反第四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經天橋或地下道,跨越完全獨立專用路權之大眾捷運系統路線。有前項情形之一者,適用前條第二項規定。未滿十四歲之人,因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監督不周,致違反第一項規定時,處罰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