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matt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Detter, Dyck, & Thurston(2002)提出「合作諮詢模式」(CollaborativenConsultation)的觀念。他們認為合作諮詢模式基本上是以三個人為一組,一為被諮詢者(consultant),一為諮詢者(consultee),一為個案(client)。被諮詢者並非直接處理個案的問題,而是針對由諮詢者提出在面對個案時產生的問題,做處理上的建議;或設計方案,由諮詢者執行。在運作上的情形則可能是被諮詢者對個案的行為擬具一套處置的方案,交由諮詢者執行;或由被諮詢者和諮詢者對於個案的問題,因專業及觀察的差異,而有不同的看法,二者充份的交換、討論後,設計最適合的方案,交由諮詢者執行,最後由被諮詢者及諮詢者共同檢討其方案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