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俞萍】評論
行政院秘書處-文書處理手冊(99年3月第五版)稱謂用:1.上級對下級―稱「貴」2.下級對上級―稱「鈞」「鈞長」「大」(無隸屬)3.機關或首長對屬員―稱「臺端」4.間接對機關團體―稱「全銜」或「簡銜」必要時稱「該」5.間接對機關職員―稱「職稱」6.機關對人民―稱「先生」「女士」或通稱「臺端」「君」7.平行―稱「貴」8.自稱―稱「本」9.行文數機關或單位時,如於文內同時提及―通稱「貴機關」或「貴單位」
【Msly】評論
我也有相同疑問....縣市教育局到底隸屬縣市政府還是教育部??
【shengyuxu】評論
我覺得是D耶 ...教育局怎會隸屬教育部呢?
【吳盈楹】評論
各縣市教育局,有兩個老板,一個是各縣市,一個是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