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俞萍】評論
第 8 條 公文文字應簡淺明確,並加具標點符號。
【貼貼樂 ( ̄︶ ̄)↗】評論
公文程式條例 第8條 (文字之要求)公文文字應簡淺明確,並加具標點符號。公文程式條例 相關法條
下列文字的使用原則,何者最適合公文的需求: (A)典雅古樸 (B)簡淺明確 (C)親切溫馨 (D)平易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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