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訂立投資型保險契約時,保險人與要保人
(A)得約定保險費、保險給付、費用及其他款項收付之幣別,且不得於外幣間約定相互變換收付之幣別
(B)不得約定保險費、保險給付、費用及其他款項收付之幣別
(C)得約定保險費、保險給付、費用及其他款項收付之幣別,且得於新臺幣與外幣間約定相互變換
(D)得約定保險費、保險給付、費用及其他款項收付之幣別,且不得於新臺幣與外幣間約定相互變換收付之幣別。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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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Cypress Chou】評論
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18 條訂立投資型保險契約時,保險人與要保人得約定保險費、保險給付、費用及其他款項收付之幣別,且不得於新臺幣與外幣間約定相互變換收付之幣別。但以外幣收付之投資型年金保險,於年金累積期間屆滿時將連結投資標的全部處分出售,並轉換為一般帳簿之即期年金保險者,得約定以新臺幣給付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