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A,B,C,D,E
統計:A:1010,B:1040,C:884,D:645,E:854
難度:非常困難
【cherry】評論
下列有關警察使用警械所生國家賠償之敘述,...
【39jva0p0】評論
依現行國家賠償法之規定,公務員之賠償責任,採過失主義,公有公 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有欠缺之賠償責任,採無過失主義。於
【我要考上三等!!】評論
(A)警械使用事件補償辦法 第 3 條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三項之補償,以使用警械之警察人員所屬機關為補償機關。 (B)第 8 條 補償之請求,應以書面載明下列各款事項,向補償機關提出:(C)國家賠償法第 5 條 國家損害賠償,除依本法規定外,適用民法規定。(D)係採過失責任主義(E)「代位責任說」,係指國家賠償責任之成立,乃以公務員受國家的「委任」,「代 理」國家事務,國家委任的要求下當然不會令公務員故意或過失去侵害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