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ty】評論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41條 公務員或經選舉產生之公職人員犯本條例之罪,或包庇他人犯本條例之罪者,依各該條項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今年一定會考上】評論
題目A少一個加字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26 公務員如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之罪,則依該條例之各項規定:加(A)重其刑至二分之一(B)加重其刑至三分之一(C)加重其刑至四分之一(D)不必加重刑責修改成為26 公務員如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之罪,則依該條例之各項規定:(A)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B)加重其刑至三分之一(C)加重其刑至四分之一(D)不必加重刑責
【今年一定會考上,也成真了^】評論
題目A少一個加字
【只只】評論
2015年修正並更名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