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 ) 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因而致人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加重其刑至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二
(C)四分之三。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5
統計:A(9),B(3),C(0),D(0),E(0)

用户評論

一軒】評論

第 86 條 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酒醉駕車、吸食毒品或迷幻藥駕車、行駛n人行道或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n,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n汽車駕駛人,在快車道依規定駕車行駛,因行人或慢車不依規定,擅自進n入快車道,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減輕其刑。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