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感謝阿】評論
標準 1:具備教育專業知識並掌握重要教育議題 教師應具備教育理論、教學理論、教育行政與法規等相關知識。其中教育理論知識,係指了解教育的目的及價值,以奠定教師教育信念及態度的理論基礎;教學理論知識係指進行有效教學之理論基礎,包括課程發展與設計、教學原理、教育測驗與評量、輔導原理與實務、班級經營與師生溝通互動等;教育行政與法規係指教育與學校實務之行政法令及規章等。 教師應了解各階段學生身心發展與學習特質的基礎知識,以掌握每位學生學習發展與學習特質的差異,據以彈性規劃班級各種學習活動。 教師應了解教育政策與任教階段目標,關注重要教育議題及精進專業知識,並能統整教材、新知與新興議題的內涵,...
【生哥】評論
選項(D),蠻有誘答力的。如果因為考試時間緊湊且思慮不周的話,是有可能會選此選項的!
【Zhu】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