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eamrunner】評論
依據新修正之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附表三)之「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邀請單位及應備申請文件表」庚辛類
【花】評論
to 勝利!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已經廢除了,已經併入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在裡面的附件三,可是條件好像不太一樣...
【鴨鴨】評論
請問現在有明確的人數規定嗎?找不到相關法條<
【jennifer】評論
沒有看到可隨同之配偶、子女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