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規定,總統於立法院解散後、新任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前,發布緊急命令,其追認程序為何?
(A)立法院應於 3 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 5 日內追認之
(B)立法院應於 3 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 7 日內追認之
(C)立法院應於 5 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 5 日內追認之
(D)立法院應於 5 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 7 日內追認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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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i】評論

(B)立法院應於 3 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 7 日內追認之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總統於立法院解散後發布緊急命令,立法院應於三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七日內追認之。但於新任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後發布者,應由新任立法委員於就職後追認之。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