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下列何者之法律效果為「罰金」?
(A)以宣傳品為他人散佈足以媒介少年有為對價性交行為之虞的訊息者
(B)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為猥褻行為之物品,第 2 次被查獲者
(C)觀覽少年為猥褻之行為而支付對價者
(D)利用 15 歲少女從事坐檯陪酒工作者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66667
統計:A(0),B(4),C(0),D(2),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