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依據我國「資恐防制法」規定,下列何者為我國資恐防制政策研議、法案審查、計畫核議及業務督導機關?
(A)行政院
(B)國家安全局
(C)法務部
(D)司法院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
統計:A(3),B(1),C(1),D(0),E(0)

用户評論

【用戶】每天朝目標邁進

【年級】小三上

【評論內容】資恐防制法第 2 條本法之主管機關為法務部。第 3 條行政院為我國資恐防制政策研議、法案審查、計畫核議及業務督導機關。主管機關應設資恐防制審議會(以下簡稱審議會),為個人、法人或團體列入制裁名單或除名與相關措施之審議;由法務部部長擔任召集人,並為當然委員;其餘委員由下列機關副首長兼任之:一、國家安全局。二、內政部。三、外交部。四、國防部。五、經濟部。六、中央銀行。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八、其他經行政院指定之機關。審議會之組成、運作及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